南新鄉市一處名為“聯盟新城”的房產項目,近一年間公然銷售禁令下的“別墅”,更為雷人的是,這些“別墅”均有“預售許可證”。對此,該市房管局2化療副作用9日向記者表示:“審批時被開發商誤導,失誤所致。”(10月30日光明網)
  當土地與房價的“糾葛大片”不斷上演時,“別墅”自然就成為了公眾的“焦點”。為捍衛18億畝耕地“紅線”,中央三令五申嚴禁房地產別墅開發,嚴控高檔住宅用地。然而,南新鄉市的“別墅”不僅公然叫賣,還明目張債務整合膽、招搖過市。而開發商更是底氣十足,手握“王牌”,一紙市房管局頒發的“預售許可證”,激起無數公眾的好奇心。
  國家嚴禁的“別墅”怎就穿上了合法的“外衣”?對此疑問,南新鄉市房管局“無辜”地表示“審批時被開發商誤導,失誤所致”。試問,開發商有何“魅力”能誤導市房管局的“專業人員”,說吳哥窟是失誤,鬼才信!歸根結底,是權利尋租惹的禍,還是錢權交易種下的根,實難逃腐敗的嫌疑。而在開發商出示的多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顯示的項目均為““聯盟新城別墅一期”,黑紙白字,明明白白,更是市房管局違規審核的“鐵證”。
  近年來,面對“網絡問政”的案例,大眾也摸msata索也了這樣的規律,一旦東窗事發,要麼是涉事單位道歉或通報,責令整改;要麼是“臨時工”犯事,開除結局,“臨時工”已成了公開的“卸責密碼”,而在此起案例中,顯然“臨時工”已不能消除影響,故而又冒出個“審批失誤”的“托詞”來,如此明顯的“卸責”伎倆,是特權在張狂,是監管缺失錐心的“痛”,更是違紀案件層出不窮的“病因”所在。
  市房管局違規審核的事件,真能以“審批失誤”就“一筆勾銷”嗎?市房管局的自圓其說,自說自話,顯然難以服眾。如果說“別墅”的“預售許可證”是脫韁的權利在“叫囂”,那麼“審批失誤”更是“官本位思想”在撒野,拉響了加強情趣用品幹部監管的“警報”。而就目前而言,紀檢監察部門快速介入、高效辦案,公平、公正地還原事實的真相才是當務之急。
  文/王鳴鏑  (原標題:“審批失誤”能否成為新一輪的“卸責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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