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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3月18日電(記者 闞楓)17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了最新的機構改革結果及抗癌食物內設機構職責。繼續增加紀檢監察室,擴充反腐一線力量,專門設立部門強化自身監督,專家分析,中紀委此次調整機構設置,亦是以優化自身機構為起步探索紀檢體制改革。
  查案力量再擴容景觀設計 中央駐港澳辦納入監督範圍
  觀察此次機構改革,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在保證內設機構總數不變的前提下,負責查辦案件的紀檢監察支票貼現室增至12個,這也是繼去年中紀委將紀檢監察室由8個調整為10個之後,查案力量的又一次擴充。
  “從去年開始,中紀委兩次調整機構設置,其特點都是減少為自身服務的機構,加大為社會服務的機構,充實反腐第一線的力量,京站美食突出反腐為中紀委工作的主業。”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向中新網記者分析。
  具體來看,此次調整後,負責聯繫中央國家機關和國有大型企業的紀檢監察室由此前的4個增至5個。在機構職責方面,除了第二、第三監察室主要聯繫“國務院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其他三個監察室分別定位為負責金融太平洋房屋口、國資委和央企,以及中直、政法和宣傳口。
  “以往公佈的監察室職責範圍會把監察室分管的部委都列出來,這次沒有詳細列出,而以歸口的方式闡述,一方面透露出中紀委對中央部門的監督可能更具彈性和靈活性,另一方面,將職責歸口分配,特別是針對金融和央企的分類,有利於提高紀檢隊伍查辦案件的專業化程度。”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中新網記者談道。
  除了針對中央部門的監察室數量在增加,負責聯繫監督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監察室也由原來的6個增至7個。在它們的具體職責中,中央駐香港和駐澳門的兩個聯絡辦公室也被納入監督範圍,成為第八紀檢監察室的聯繫單位。
  “很多大型國有企業在港澳地區也有分支,它們中與中央駐港澳機構有著千絲萬縷聯繫,如果不加強監督,駐港澳的機構有可能成為腐敗‘避風港’。”汪玉凱說,將中央外派機構明確納入中紀委的監督範圍,有利於監督的全覆蓋。
  此外,汪玉凱提醒,此次中紀委還特別整合設立了國際合作局,“這些動作都可以看出今後境內外反腐合作會加強。”
  新設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具有標誌性意義
  除了查案力量的擴充,此次中紀委的新設機構中,最引人註意的,當屬新設的“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在受訪專家看來,這一機構的設置具有標誌性意義。
  根據職責劃分,中紀委對於“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的職責定位包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按照管理權限受理有關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負責問題線索初核及案件審查工作等。
  “這其實是回答了‘誰來監督監督者’這個問題,一直以來,在中國的反腐體制中,對於紀檢機構的監督機制存在空白。”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央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任建明向中新網記者表示,雖然中紀委設立紀檢幹部的監督機構是一種內部監督形式,但亦可謂開啟了對紀檢機構監督的第一步。
  “我們一直強調,對決策、執行、監督這三部分進行結構分離,這次紀檢監察系統從內部首先按照這一思路來完善自身組織架構,這也具有示範意義。”汪玉凱說。
  其實,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就曾透露過中紀委設立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的信息,並強調“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努力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
  分析稱,從規定對紀檢幹部違反八項規定的案件一律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到連續通報紀檢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再到如今增設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中紀委對於紀檢系統自身的監督已顯現出機制化、制度化趨勢。
  任建明表示,紀檢監察隊伍內部的違法違紀現象,其社會影響的惡劣程度更為嚴重,“對於紀檢監察隊伍的監督,除了要保證新設的內部監督機構能夠有效運行,更重要的是要探索引入外部監督力量。”
  以優化自身探索體制改革 機構調整料將繼續
  在今年年初公佈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機構設置中,“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入列6個專項小組。在中央嚴打“老虎”“蒼蠅”力度不減之際,反腐如何由“標”入“本”觸及深層的體制機制,也是外界分析此次中紀委機構改革的一個切入點。
  在專家看來,此次中紀委內部機構的調整,已透露出從自身結構優化起步進而探索紀檢監察體制整體改革的信號。
  “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首先要從紀檢系統內部取得突破,理順和優化內部機構,整合內部反腐力量,這樣才能為分散在黨政系統的反腐力量整合作鋪墊。”汪玉凱說。
  任建明也認為,此次中紀委機構改革發生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因此,在改革思路上,也反映了三中全會的精神。
  任建明舉例,三中全會的決定提出“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這次機構調整已能看到紀檢體制改革對於中紀委機構設計的影響。
  “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權上收之後,紀委組織部門管理的幹部數量實際上是在增加。本次機構改革在此前幹部室的基礎上組建了組織部,這實際上是讓人事部門的規格在提高,力量在加強。”任建明說。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紀委監察部已經完成兩次內設機構的調整,第一次在2013年5月前後。兩次調整後,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內設機構總數和行政編製總數均保持不變。
  “機構決定職能,機構設置合理,才能充分發揮效能。”竹立家說,中紀委連續兩次的機構調整均體現精兵簡政、強化主業的特點,在反腐體制機制不斷改革創新的大背景下,中紀委的機構調整料將繼續。(完)  (原標題:中紀委再度擴充查案力量 首設機構監督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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